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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的朋友借住在我家。
京圈的人都羡慕我找了陆敬笙这么好的老公。 直到我亲耳听到他对别人说,娶我就为了我的肾。 我死在了给他白月光捐肾的手术上。 「能捐肾给筱筱,是你的福气!」 再睁眼,我回到了陆敬笙跟我求婚的那天。
前世,妹妹嫁给乡野伙夫,而我嫁给了村里的黄毛混子。 结果黄毛混子半路发了一笔横财。 买了房子还盘了店铺,成了远近闻名富商,而我更是每天穿金戴银。 妹妹嫌弃伙夫没本事,身上整天一股油烟味。 不仅成天吵架,还给伙夫在村里戴了无数绿帽子。 爹娘看不下去,哭着求我帮妹妹在城里买房子再劝她好好过日子。 哪成想妹妹见我过的好日子,直接气炸了肺。 拿着刀捅了我十几下后打翻了煤油灯。 一场大火将我们全部烧死。 再次醒来,我们会回到了一起结婚那天。
女人天生就应该结婚生孩子,照顾丈夫整理家务统统都是妻子的职责,这是从古至今的道理。 我们要遵从,要传承,要发扬下去老祖宗上千年留下来的规矩。 不...不...不...
寒冬腊月,我将妹妹推进刺骨的湖水中。 她满脸惊慌,绝望地挣扎着,哭喊着。 可我只觉心中快意,甚至盼望着她快点死掉。 可她最终还是被救了起来。 她成了可怜兮兮的受害者。 而我是坏事做尽的小畜生。
他们骂我是祁言的舔狗。 我努力自证清白,国外摸男模,国内混酒吧。 终于,玩脱了。 后来,我被人压着哭。 谁知祁言在门外比我哭的还大声。
军训中途请假上厕所,回来后找不到自己队伍,正迷茫的时候我抽象的电话铃声响起。 “我是谁的兵!我是谁的兵!我是谁的兵!” 全场哄笑,不远处总指挥憋着笑拿起话筒:“这谁的兵!自己来领!” 正羞愤欲死的时候,面前挺拔的男人逆光而来,我听见了熟悉的轻笑。 “还真是我的人啊,迷路的前女友你好,归队吗?”
皇都贵族,皆知南阳王是个痴情种。 为心上人颠覆皇权、寻遍世间珍宝。 但那人从来都不是我,与沈旻相伴十载,都成虚妄。 王府首领告诫我“你只是南阳王府的死士,做条忠心的狗才是你的宿命” 偏偏我从不信命。
邻居说我丑,吓坏她的狗,张口十万赔偿金。 我当即倒地,捂着胸口说心脏病复发,这辈子都得靠她养。 邻居电话摇人说遇到碰瓷。 我一个大逼兜砸她脸上。 “她娘的,连狗都不如的东西,有本事单挑啊!”
52岁,我被亲手养大的幺儿害死。重生一次,看我怎么反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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