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智力低下的孤儿,却嫁给了首富之子叶煜琛。 因为,我是他妹妹叶千雪的血皿,可以为她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。 后来,我得了胃癌,就要死了。 而叶煜琛只是激动的联系医生: 「准备心脏移植手术,把沈小棠的心脏换给千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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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答应了。 装作欣喜若狂的答应了。 演戏而已,谁不会。 领证就在第二天,叶煜琛十分急迫,红本递到我手中,我看到照片里的新郎没有笑,眼神里也都是不耐烦。 原来确当我会同他结婚后,他连多装腔作势一秒都不愿意了。 我恨叶煜琛,他给我的温情都是有目的的。 他好像没有爱心,至少从来不会为我妥协。 我的智商比常人低,在这时候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再隐藏自己,我可以随心所欲的表达自己的情绪。 我要求叶煜琛必须经
这本书写得实在太好了,给作品送礼支持一下吧~
糯米
饭团
酥饼
麻团
粽子
汤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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